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军哥说新闻丨金阳“8.21”山洪事故:又有人敢瞒报、谎报

三湘都市报·新湖南客户端 全媒体评论员 张军视频王珏

人命关天竟然还有人敢瞒报、谎报。

四川省凉山州金阳县“8.21”山洪灾害发生后已接近10天,搜救工作依然在进行中。因为除了已发现的4人遇难,还有48人失联。说是“失联”,其实是我们还存有一丝侥幸,希望发生奇迹!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造成这一严重后果和被动局面的除了天灾还有人祸。

农民工的命也是活生生的人命啊。

8月21日凌晨,金阳县受短时强降雨影响暴发山洪,彼时位于下游的高速路项目工地内还有201人。由于项目部安全负责人、值班人员在接到预警后,并未按照要求及时组织人员避险转移,造成多名农民工遇难和失联。

今日(8月30日)上午,四川省政府召开“8.21”山洪灾害重大人员失联调查处置新闻发布会。会上通报,随着搜救和核实工作的不断深入,发现项目施工企业上报失联人数存在疑问。调查取证已发现,沿江高速金宁一标段项目部及劳务公司刘某等5人涉嫌“不报、谎报安全事故罪”。8月28日,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等5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。

未能及时组织人员转移避险,这已铸成大错。可让人没想到的是,在多名人员失联后,项目相关负责人竟然还瞒报、谎报失联人数,这是错上加错、一错再错。

山洪倾泻之下,山区地势复杂,营救窗口极为短暂,明目张胆的瞒报、谎报,可能将直接影响营救指挥部对救援形势的研判与投入,导致失联人员得不到及时营救,造成更大规模的人员伤亡。

为了顶上的乌纱,为了减轻罪责,竟敢如此漠视生命?竟敢如此挑战法律法规?是吃了熊心豹子胆,还是良心被狗吃了?

刑法早就明确规定了“不报、谎报安全事故罪”:在安全事故发生后,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,贻误事故抢救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前车之鉴,尤未远矣。郑州“7·20”特大暴雨灾害事故中,最终调查报告显示,这次事故在不同阶段瞒报139人,多人因此被调查问责;前段时间,山西代县精诚矿业矿工死亡瞒报事件被媒体曝光,公安机关目前已依法对28名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这都表明了事故面前不容侥幸心理,法律绝不向瞒报、谎报低头。

漠视生命、蔑视法律,不可饶恕!今天是七月半中元节,你们这些人就不怕这些冤魂找上门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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